赵先生购买西服时,商家赠送了一台DVD,没想到妻子却因DVD机漏电而丧命。事后,赵先生将西服的销售商北京嘉临门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。记者上午获悉,该案经朝阳法院审理日前作出判决,嘉临门公司被判赔偿赵先生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3.7万余元。
据悉,2006年6月18日,嘉临门经贸公司在朝阳区十里堡华堂商场西服特卖场搞买西服赠送DVD音响活动。其间,赵先生拿着中了特等奖的宣传单,花690元买了一套相思鸟男西服,商场随西服赠送了一套王牌DVD音响。同年7月16日早上6时许,赵先生的妻子许女士在自家东配房门口“大锅”(卫星接收器)处刷牙时触电身亡。
2006年7月17日,河北省易县公安局出具《尸体检验报告书》确认,许女士系意外触电死亡。随后河北省易县电力局到事故现场调查,进行家用电器测试,结论为DVD机漏电导致卫星接收器漏电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根据宣传单、销售小票及证人证言可知,被告有DVD机作为西服抽奖的奖品,同时可以证明赵先生购买了西服并领取了奖品。许女士触电死亡的原因系DVD机存在漏电的质量缺陷问题。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,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,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。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