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》即将实施
2006/12/31/15:54 来源:中国消费者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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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多部委联合发布的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》将于2006年10月15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、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。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明码标价,价签价目齐全、标价内容真实明确、字迹清晰、货签对位、标识醒目。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。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建立专门的价格档案,如实记录促销活动前、促销活动中的商品价格信息,妥善保存,依法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。零售商开展打折、降价、特价促销活动,应当如实说明打折、降价、特价的原因、期限,并明确标示商品原价,不标明原价或标示原价虚假的,视为价格欺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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